更高法院周五驳回了特朗普总统征收的很大一部分关税,但这一裁决并不能让汽车制造商完全松一口气。周五的裁决涉及的是根据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征收的关税,而非第232条款。对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征收的25%关税是根据第232条款实施的,因此这些关税仍然有效。
尽管如此,值得注意的是,包括福特(股价14.00美元,涨幅1.56%)、通用汽车(股价81.54美元,涨幅0.09%)和斯特兰蒂斯(股价7.73美元,涨幅2.96%)在内的汽车制造商并非完全置身事外。IEEPA关税确实涵盖了某些机械、低成本的原材料和零部件,这些占汽车制造商生产成本的一小部分。
根据汽车研究中心的数据,对于底特律三大汽车制造商来说,IEEPA关税相当于每辆车约250美元,即总计9.02亿美元的成本。与该智库测算的第232条款关税每辆车4240美元的影响相比,这相去甚远,但也绝非毫无意义。周五汽车股相比零售商的温和上涨,反映了这种轻微的宽慰。